根据《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等程序,确定拟聘用对象1人,该同志因怀孕,延迟体检,现已完成体检考核程序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年12月17日起到年12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监督举报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