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年第四期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发布,共有5家单位入围红榜;黑榜单位21家。目前,我市已经开始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注意,垃圾不分类,罚款有点贵。
据悉,今年4月起,鹿城区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全力确保5月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鹿城区综合行*执法局制定出《条例》宣传“攻坚月”行动,以《条例》相关内容为主题,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普法活动。
同时,针对第四期黑榜单位,采取执法队员“上门普法”的形式,强化“以案说法”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条例》的知晓度与权威性,推动《条例》宣传普及工作的持续走实、走深。
在此,鹿城执法再次温馨提醒市民朋友:5月1日起,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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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晚报全媒体、看温州app
记者:傅芳芳
编辑:叶琳校对:王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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