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员申请入会和会员缴纳
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协会服务水平,吸收优秀培训机构加入协会,为更多培训机构提供服务,同时综合考虑疫情影响,为减轻会员单位负担,经协会常务副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年会费优惠减半收取(减半标准要经一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现就吸收新会员和会员单位缴纳会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入会
(一)入会条件:
1.本市范围内,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相关登记机关登记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机构办学满一年以上且过去一年办学许可证年检合格;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二)会员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权(培训、讲座、论坛、比赛、外出交流和评先评优等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会员登记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或经常务理事会授权,由协会秘书处批准;
3.入会通知并缴纳会费;
4.发给会员铜牌。
二、会员会费缴纳
(一)会费标准(按年优惠会费收取)
备注:年新入会单位也按年优惠会费收取。
(二)会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1.缴费时间: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上述标准于年7月17日前将会费汇至温州市校外民办教育培训协会账户。
2.缴费方式:银行转账汇款
3.协会账户:
户名:温州市校外民办教育培训协会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府前支行
4.缴费凭证:协会在收到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后,会开具会费票据,并在协会一届二次会议时领取。
(三)相关要求
1.请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对应的会费标准及时办理会费缴纳事宜;
2.转账汇款须备注“**单位会费”,备注的必须是单位全称,以便核查和开具票据。
(四)联系方式
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