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晚报、温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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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一密切接触者及其相关接触者处置情况通报年1月13日20时许,象山县疫情防控专班接到报告,1名来象山短期工作人员为密切接触者。接到报告后,象山县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截至1月14日2时,该密切接触者已专车转运至象山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已对其居住地点和上班地点进行消杀处理。截至目前,其相关在象山次密接54人均已专车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
春节临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来温返温、离温、留温在温人员等对象的防疫管理,引导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导则。
一、来温返温人员导引
1.倡导在外务工、经商、旅居境外等人员就地过节。建议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温返温。村居(社区)及企业、商会、侨团等组织对外要做好相关*策宣传及返温人员情况排摸登记。
2.如确需来温返温,应提前知晓理解我省我市最新疫情防控管理*策要求,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和活动轨迹记录。抵温后12小时内,要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落实登记排查及各项管控措施。
3.当前重点地区来温返温重点人员要相应履行的主要管控要求如下:
(1)境外人员严格执行“14+7+7”管理要求,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返温后,需在24小时的窗口期内返温(超过窗口期后,健康码将赋*码),并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外地完成“7+7”健康管理的来温返温人员,需提供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成的,抵温次日起继续完成。(2)来自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区域)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4)既往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个月内曾判定为密接和次密接、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在国内从事相对高风险职业的返乡人员、边境地区返乡人员等,需提供抵温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14天的日常健康监测。上述人员,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到目的地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需经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二、离温人员导引
1.倡导非必要不离温、非必要不出境。居住地、户籍地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等,建议暂缓离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温,确需离温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干部离温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中小学学生非必要不出市、教师非必要不出省;高校、医院要严控人员离温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等活动;企业要严控人员离温参加全国性年会等商业性、营销性聚集活动;旅游公司不得组团赴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游,其他地区的组团旅游要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2.如确需离温,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告,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及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记录。村居(社区)、企业等同步做好离温人员情况排摸登记。
3.抵达目的地城市后,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人员流动管理服务相关举措,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
三、留温在温人员导引
1.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投入垃圾桶。
2.尽量不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清洗加工冷链食材时,做到生熟分开、分别存放。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做好个人防护。
3.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