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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21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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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沈虹朱晓迪通讯员李瑞芝

记者6月20日从海宁市卫计局得到的好消息,今后,海宁学医的大学生将有机会享受医学助学金补助。

海宁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年9月,海宁发布《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宁市推进名医名科名院工程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提出:为鼓励优秀本土医学大学生回归,培养本土优秀医学后备人才,建立“医学助学金”奖励制度。日前,海宁市正式公布享受医学助学金奖励高等院校目录。

据介绍,这次的“医学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当年高考成绩优异(第一段上线考生)而被高等重点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本科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放射医学、精神医学,研究生一级学科为临床医学)录取,且同意毕业后回海宁工作的海宁籍优秀高中毕业生。

奖励金额具体安排如下:考入“”“”工程院校(原教育部公布目录)的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奖励;考入其他重点院校(非“”“”)(市人社、卫计、教育部门商定公布目录)的按每人每年1.5万元标准奖励。

其中,非“”“”院校的学生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年及以前入学(高考制度改革前)的海宁籍学生,只要满足当年高考成绩优异,被高等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第一批本科正式录取或本硕连读正式录取,且同意毕业后回海宁工作的条件,并就读紧缺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放射医学、精神医学,高等院校目录不限(不含独立学院),即可享受“医学助学金”奖励。

另一种是年及以后入学(高考制度改革后)的海宁籍学生,则在满足当年高考成绩优异,达到第一段分数线,被高等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正式录取,且同意毕业后回海宁工作的条件的同时,对于就读的高等院校也有明确规定。(详见链接)

值得一提的是,在读的海宁籍学生,只要符合同等条件正式录取的,凡毕业后愿意回海宁工作的,也可按相同政策给予奖励。

链接:非“、”高等院校目录

(一)临床医学专业:南京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深圳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汕头大学、江苏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青岛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宁波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以上院校不含其独立学院)

(二)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放射医学、精神医学专业:高等院校目录不限。(不含独立学院)

以上目录是由海宁市卫生计生局、海宁市人力社保局、海宁市教育局日前联合公布。

符合条件的海宁籍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到市卫计局人事科签订助学协议,毕业后通过海宁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并经正式录用,即可按相应规定领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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