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温州市瓯海区卫生监督所属于公益一类(执法)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招聘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代码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3)。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该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2.年1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国内高校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年7月31日前。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号)(附件4);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年版)》(附件5)。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年4月27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4月27日9时—4月29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27日9时—4月29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