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让全市中小学生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现重申如下规定:
一
严禁学校利用暑假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或以夏令营等名义变相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二
严禁学校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
三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场地和设施。
四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五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温州市教育局
年7月11日
编辑:徐彬彬
责编:虞冬青
审核:刘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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