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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播报对家暴说ldquo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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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晚报

元旦前不久,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简称《反家暴法》),并确定在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个反对家庭暴力全国性法律。法律共计六章三十八条,其中收录八项“温州经验”。如法律中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温州自年就已开始实施;第三章第十六条的“告诫书”制度,温州也已实行了两年……

《反家暴法》中有八项“温州元素”

温州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按照该法律,逐步找出其中的“温州经验”。这八条“温州经验”分别是:家暴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成立家庭婚姻调节组织、相关部门当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家暴庇护场所、同居关系家暴当列入家暴范畴、进行反家暴宣传、相关部门当协助伤情鉴定。

《反家暴法》第十六条,指出“家暴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正是温州率先全省施行的家暴告诫制度这一经验。

第四章整章节名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涉及当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早在年,龙湾区人民法院就已出具过第一例关于家暴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第十条中,要求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温州市、县两级已有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12家。

此外,第十九条提出,涉及法律机构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五条涉及“有关部门需将受害人安置于家暴庇护场所”,与“公安机关需协助受害者伤情鉴定”。

第三十七条涉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同居关系被纳入其中。

第六条涉及开展反家暴宣传,而温州是全国首个成立“反家暴宣传周”的城市。

一纸全国性的法律,却有诸多的“温州经验”。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市妇联副主席吴晓娟介绍,一方面,温州在反家暴方面已有了长期的探索,工作经验丰富,曾引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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