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乱穿马路、翻护栏……这些任性的“乱过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也是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的不和谐因素。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我市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将开展整治“乱过路”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并推出人民路、新城大道等11条文明交通样板示范路,针对机动车不礼让、非机动车乱开和行人乱过马路等三大类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
■整治对象
第一类机动车不礼让
机动车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第二类非机动车乱开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非机动车越线停车的;
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载物;
非机动车加装雨棚。
第三类行人乱过马路
行人违法交通信号;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整治范围
11条文明交通样板示范路
人民路、雪山路、新城大道、飞霞南路(锦绣路-划龙桥路)、雁荡西路、机场路(汤家桥环岛至钱江路)、娄东大街(瓯海大道-六虹桥路)、古岸路、明珠路(滨海大道-杨柳路)、洞头连城大道和海滨大道。
何为“乱过路”
乱过路主要为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乱过路”事故案例
生命只有一次随意穿行的后果非常严重!
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事故发生就在眨眼间,多等几秒又何妨
但还是有人将自身安全置身事外
在车流间上演“花式”过路
而他们的行为
也被电子警察的镜头抓个正着!
(点击左下角“动图键”观看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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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过路”曝光台人民西路锦园大厦前人民西路锦园大厦前人民西路锦园大厦前百里东路解放街路口瑞安虹桥南路61号瑞安仲容路与安阳路口瑞安隆山东路法律规定1非机动车“乱过路”
1、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1款第1项,处二十元罚款。
2、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款第1项,处五十元罚款。
2行人“乱过路”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1款第2项,处十元罚款。
蜀黍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今后无论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为了一时之便,酿成终身遗憾。文明交通,人人参与,来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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