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璇状告成都某医院侵权 法院将开庭审理
董璇、柳岩“组团”状告成都市两家医院侵犯其肖像权与名誉权的纠纷,又有新进展。昨日,武侯区法院通报,其中,三位明星与被告之一的成都某妇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了质证程序,本月28日开庭审理。 该系列案中,涉及华谊兄弟时代文化经纪有限公司的签约演员董璇、熊乃瑾与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模特、演员刘羽宇3位艺人。上述艺人称,其照片均在被告公司下辖站的页中被用作女性整形手术的商业宣传,损害了自己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并受到误解。同时,医院行为还侵犯了肖像权。据此,原告方诉请法院判处被告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5万元至18万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去年该院对系列案件受案后,被告成都某妇科医院以其有些广告面向成都市锦江区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武侯法院裁定驳回异议。之后,医院不服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对武侯法院裁定予以维持。上周五,武侯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质证。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出具的8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其中,针对原告代理人出具的百度百科中明星个人档案,被告方不予认可,认为百度百科是可以自行,证明力很低;对原告提供的工信部ICP查询结果截图,被告认为从查询结果可以看出,被告官备案审核通过时间是2012年4月9日,原告所称的侵权3年多不是事实;原被告对其他也予以了质证。 张绍忠天府早报陈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