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白癜风治疗方案*ST昌鱼信披违规推重组
律师吹响维权集结号
5月4日,*ST昌鱼()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华普集团拟讨论与上市公司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申请停牌,并承诺不迟于5月11日公告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复牌。但有投资者表示,希望此次重大事项能够真正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不是利用重组为幌子再次让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回顾华普集团入主*ST昌鱼十年,公司业绩并没有提高,反而因为从控股股东华普集团手中购买了“烫手山芋”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房产”)而深陷困境。5月8日,*ST昌鱼工作人员在解释公司业绩不佳时表示,公司的项目一直在建,但刚建好正准备卖就一直打官司到现在,至今也还没有打完。而据证监会行*处罚决定书,*ST昌鱼在二次收购中地房产股权期间,多次信披违规,而公司也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收购股权的议案。目前,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已经向武汉市中院提交了首份向*ST昌鱼诉讼索赔的申请。5月8日,吴立骏律师表示,*ST昌鱼在公告证监会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而进行行*处罚的内容上还出现信披问题。十年轮回
业绩不升反陷困局华普集团入主*ST昌鱼已经10年,对比一下10年前后的数据,或许可以看出华普入主以后,*ST昌鱼的业绩并没有提高,反而陷入了困局。在华普集团入主*ST昌鱼的前三年里,1999年、2000年、2001年,*ST昌鱼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9亿元、1912亿元、8978万元,净利润分别是5732万元、6836万元、4849万元,每股收益分别为0.20元、0027元、0020元、每股净资产1.02元、2088元、3202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9.74%、9940%、6856%.2001年底,资产负债率仅为16.20%.而近3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11亿元、2003亿元、1354万元,净利润分别是-7941万元、2302万元、-2958万元,每股收益分别为-0.16元、0005元、-0.06元,每股净资产0.45元、0050元、0044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9.45%、9年53%、-12.42%.到2011年底,资产负债率高达91.82%.对此,5月8日,*ST昌鱼工作人员对中国资本证券表示,公司的项目从2002年起一直在建,直到2007年才建好,建好楼后正准备卖的时候,从2008年开始就一直打官司,到现在官司也还没有打完。关联股权交易
亏损达1.5亿而*ST昌鱼的衰落,或许正是因为从控股股东华普集团手中购买了“烫手山芋”中地房产。2002年,华普集团将中地房产的51%股权出售给*ST昌鱼,据年报资料,以200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地房产账面总资产17.04亿元,负债15.12亿元,净资产1.92亿元,调整后净资产2.89亿元,评估后净资产7.17亿元,增值4.28亿元,增值率147.73%.而51%的成交金额为2.93亿元,而自此华普集团也开始控股*ST昌鱼。2006年7月27日,*ST昌鱼通过股东大会同意收购控股股东华普集团所持有中地房产46%的股权。年报显示,该资产账面价值3.63亿元,评估值7.89亿元,增值率217.39%,46%的成交价2.25亿元。*ST昌鱼收购中地房产97%股权前后共花费5.17亿元。但是中地房产并没有给*ST昌鱼带来持续发展,反而因为官司缠身,使上市公司陷入巨大的危机。为了“甩掉包袱”,2012年,*ST昌鱼出售中地房产48%股权给原董事长翦英海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华普投资。以201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72亿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1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22亿元。48%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02亿元,最终双方确定的中地房产48%股权交易价格为1.06亿元。与2002年、2006年两次收购时相比,除了中地房产带来的亏损外,股权交易使*ST昌鱼亏损达1.50亿元(5.17亿元/97%*48%-1.06亿元=1.50亿元),这还未考虑物价上涨或银行利息因素。信披违规
背负巨大包袱而上述股权交易的亏损,也并非“天灾”,而更多可能是人为之祸。2月17日,*ST昌鱼公告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进展时表示,已收到监管部门对该案调查的审理终结《行*处罚决定书》。由于公司众多事项未及时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的处罚,其中对公司原董事长翦英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但上述公告并未公告具体违规事项内容。据证监会行*处罚决定书,*ST昌鱼从2006年至2008年,有多达16项的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或尚未披露,而其中主要涉及中地房产,而隐瞒的时间节点又恰恰是是在股改和实施收购中地房产46%股权期间。2006年5月24日,东开公司因华普集团、中地房产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违约向北京市高院提出诉讼。2006年5月30日,中地房产签收应诉材料。2006年6月7日,北京市高院应东开公司财产保全申请,裁定轮候查封中地房产名下“华普中心大厦”及“华普花园”房产及三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2006年7月12日,中地房产与东开公司、华普集团就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在北京市高院达成调解协议。2006年7月12日,中地房产签收北京市高院民事调解书。此外,2006年7月25日,中地房产还为华普国际、华普集团所欠北京银行借款本金3.5亿元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在当年7月27日,*ST昌鱼在投资者对中地房产面临诉讼、对外担保不知情的情况下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收购中地46%股权的议案,也使公司背负上了巨大的“包袱”而就在股东大会后不久,中地房产还接连收到2笔诉讼,均为向银行借款不还,本金合计1.2亿元,均在当年12月由法院作出判决,但此2笔诉讼和判决,公司也一直未披露。股民维权
律师吹响集结号对于*ST昌鱼存在前期信息披露违规的问题,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已经向武汉市中院提交了首份向*ST昌鱼诉讼索赔的申请,目前吴立骏律师仍在集结曾经买入*ST昌鱼股票的投资者,据悉,首批参与维权的投资者可能达十多位。5月8日,吴立骏律师着重指出,*ST昌鱼2月17日公告中,没有公告具体违规事项内容,使得所有的投资人或相关专家无法得知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况和程度,这一举动反映了武昌鱼即使在受到证监会行*处罚后,仍旧没有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完整”;而上述公告承诺的第一句话“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该公告也涉嫌违反“完整”一词规定或承诺的要求。吴立骏认为,*ST昌鱼的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员,应当好好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进行深入的学习,避免再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的事宜,虽然证监会站上披露了行*处罚的具体内容,但是这并不能豁免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应当做到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的义务,而在公告证监会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而进行行*处罚的内容上还出问题的也并不多见。